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浙江省将全面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设定。届时,个人月缴存比例调整为 8%,单位月缴存比例调整为 12%。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低于上海、广东等城市,已经达到了适当的、有利于职工合理负担的程度。”此外,浙江省还将建立积分制度,完善出借、贷款、提取等政策,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深化。
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浙江省将全面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设定。届时,个人月缴存比例调整为 8%,单位月缴存比例调整为 12%。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低于上海、广东等城市,已经达到了适当的、有利于职工合理负担的程度。”此外,浙江省还将建立积分制度,完善出借、贷款、提取等政策,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