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沈阳大城市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房产市场火爆程度不断攀升。为了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沈阳房产局在发布的公告中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个人及其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产权,其单位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用途的需执行商品房限购政策。
其次,在缴纳房款时,购买方不得将房款交于中介机构。购房双方必须在经营范围内的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内,由购房资金监管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最后,卖方在申请房产证过程中,未解除或未履行抵押等有权限制性质的未完房地产项目、限制土地性质项目、财务状况异常或被法律文书强制执行、限制出境等影响房产交易过程的情形,应提交其真实情况的声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提醒信息仅供业主参考,具体操作还需联系户籍所在地、银行相关机构以及律师等,以确保房产交易过程顺利、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