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建设的、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商品房的房屋。
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形式,旨在满足中等收入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建设在上海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自 2006 年起,上海市提出了“新经济适用房”概念,加强对公共租赁房、价格适中的自住房和共有产权房的建设。
想申请上海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申请人需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的户籍并有居住需求,家庭成员所有房产不得超过一套;
- 家庭月收入不超过上海当地最低工资的五倍;
- 家庭人口必须原址迁入并单独入住,不支持过户和资产过渡,所有入住人需申请共同产权,成为直接产权人;
- 申请人需购买房源,并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
如符合条件,即可到当地拥有经济适用房资源的渠道申请购房,享受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为购房人提供了最高 3 年、最高 30 万元的差额贷款,可大大缓解购房压力。
目前,上海市政府正在大力推行共有产权房建设,以补充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共有产权房属于重要的保障房住房,投放的房屋面积占比较大,可购买的权益比例也相对较高,购买共有产权房也可享受到政府的补贴和贷款支持。一方面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满足了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共有产权房也是市场上一个比较不错的房地产投资项目。
相信在上海购买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会为您带来无限的欣喜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