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规定的出台,将是广大缴存职工及用人单位的一项福利。新规定规定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等。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缴存基数
南京市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基数比例范围为895元至22025元,以职工工资月收入为计算依据。其中,职工的缴存基数最低为895元,在这个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要按规定比例交纳公积金。
缴存比例
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0%, 由单位缴存6 %,职工个人缴存4 %,缴存基数上限可达22025元。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的利益,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全额缴纳应由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得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同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职工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