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采购商品房的市民提供更严谨的保障,同时也要求开发商履行一定的职责和义务。
在《办法》中,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广告中明确预售时间、房屋销售范围、房屋销售情况(包括价格、面积、数量、销售状态等)等信息,并承诺开发商已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许可文件,并按照许可项目及内容履行开发、销售等活动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此外,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还应当公开其可售公共部分和非可售部分的面积、数量和营业性质等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