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最新调整,主要针对缴存比例和提取规则做出了一些变化。
从这次调整来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有所上调,由现行的12%调整为14%,提取规则也有所变动,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大病医疗、教育、租房等方面的费用,并且提取的金额最高可达到公积金余额的80%。
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和生活需求,调整后的政策将于下个月起正式实施,凡是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