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程序 | 离婚须知,离婚协议,如何申请?
军人家庭也是一个家庭,离婚即使在部队内也是普遍存在的,那么军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离婚须知
1、动议离婚的一方应当提出离婚申请并写好申请书,交到单位纪委书记处审批;
2、申请书要注明双方的姓名、军衔、职务、现在所在的部队的名称、代号、部队所在地和住址等具体情况,申请单位要加盖公章;
3、通过审批后,交由法律顾问审核《离婚协议书》,对离婚费、抚养费、财产分割等进行约定,严禁同居;
二、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内容应详细明确;
2、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接管财产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依法进行,分割方案要反映出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能强迫对方签订据有人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分割协议;
三、申请程序
1、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由一方请假带到所在单位(部队)司令室、代表室、保密办公室、政委办公室、社会工作干部室或心理咨询室进行审查;
2、经审核同意后,由审批人填写批准表,送到人事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法制室收到申请后,分别通知离婚双方及其当地人民法院去办理手续,由人民法院进行公告、调解和审判,离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