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月缴存、共同管理、合理利用、保障职工住房需求的一种公共基金制度。以下是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详细解读:
缴存比例:
用人单位依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5%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按月工资总额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房、大修自住房、还房贷、租房等符合规定的个人住房消费,最高可贷500万元人民币,最长还款期限25年。
提取条件:
1、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是职工和配偶的首套住房。职工和配偶都没有购房记录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额;职工或配偶中具有购房记录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和利息。
2、提取公积金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要在申请提取时提供相关修缮材料和发票,并经物业公司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