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一系列新规,用以完善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力求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以下是对新规内容的简要说明。
一、某些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新规明确,在购买首套住房、因重大疾病需要产生重大医疗费用、因意外伤残导致工作能力丧失、退休等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此外,新规在子女上学等方面提高了相关资助标准,降低了职工家庭负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公积金之前,请与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除了提取公积金之外,说到公积金与购房,相信职工们更关心的就是贷款额度了。根据新规,衡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8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购房补贴力度。
三、申请、转移资料更加方便
新规也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只需提交有关材料,而无需提供完整的取证材料。此外,在转移公积金的时候,原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数据交互更加便捷了。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给广大职工带来了更多好处,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以上仅是对新规的简要说明,职工们需要详细了解新规,更好地享受到公积金 policy 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