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引下线的标高以建筑物底部作为基准点,通过测量相对地面的高度来确定。涉及基础垫层、地面标高等因素。遵循《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规定不同部位的标高低限。
引下线可采用扁钢和圆钢敷设,也可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体。单独敷设时,必须采用镀锌制品。扁钢截面积为48mm2,厚度为4mm;圆钢直径为12mm。
引下线下端与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可与接地极连接,或利用基础钢筋焊接做接地极。确保连接可靠,满足防雷要求。
计算引下线长度时,需考虑建筑物高度、引下线数量和间距。专设引下线不少于2根,间距不大于18米。利用构造柱主筋作为引下线时,从屋面板到女儿墙顶的高度需计入总长度。
安装引下线时,外露部分应穿不小于3mm厚的交联聚乙烯管,耐受100kV冲击电压。避免弯曲,艺术要求高的建筑可暗敷设,但需加大截面积。